一、大学职能分析的结构意义
凡系统都有结构和功能,系统是结构和功能的统一体。结构规定和制约功能的性质、水平、范围、大小,功能又不断调整和改变不相适应的结构。由于结构是内在的相对保守和稳定的因素,功能是外在的相对活跃和多变的因素,因此,大学职能分析有助于解释结构变化,把握变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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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发展是外驱力和内趋力综合作用的结果。随着大学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大学地位与作用的不断提高,大学发展的外驱力也在逐渐增强。“这种力量来自法国的拿破仑,德国的教育部长,英国的皇家委员会和大学拨款委员会……,以及美国非专业性的大学管理委员会和联邦议会──还有美国的各种基金会。对种种需求和可能性特别敏感的基金会,已经成了主要的工具,例如在医学教育改革,引入跨学科研究,以及大学介入世界事务等方面。就像催化剂一样,它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些新发展与变化本来可以起于大学内部。然而却没有。即使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还主要是靠环境的力量,而不是靠有意识地设计。它们一直在作大量的零星的调整以适应新的变化,但却没有作任何重大的努力去全面考察不断出现的与它们有关的情况”。近半个世纪来,我国大学组织结构几经大的调整和改组,特别是院系结构调整,主要也是外驱力推动的结果。因此可以认为,由外力推动所导致的大学职能主导型的结构变化,是近代以来大学发展的主要形式。大学职能的扩展推动大学结构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大学职能的新内涵需要大学结构的新变革。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虽然大学三项职能并不是同时出现的,而是依次产生、逐步演进的,但它们一旦生成,其相互联动作用也是推动大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这种职能联动的作用机制,不仅在于实现各项职能的主体是同一批师生,还在于以知识为对象的各种学术活动,即大学职能实现的客观基础,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大学作为一个学术单位,以处理高深知识为其主要工作内容,知识联结着各种活动:研究创造它,教学传播它,服务应用它。以知识为枢纽既有上、中、下游的源流关系,又有各种需求驱动的回流或反馈关系。大学各项活动通过各自的触角传递大学系统内的各种信息,沟通大学与社会的各种联系,从而为大学职能内涵的丰富和更新提供动力和源泉。20世纪以来,大学特别是高层次大学的职能内涵的不断丰富和整合发展,充分印证了这一点。也正因为如此,大学结构变化开始越来越多地产生于大学内部的基层组织。基层组织处在知识创新、传播、应用的前沿,与外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它们的点滴调整,大学结构变化逐步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跃迁、局部到整体的变革。经过数百年特别是近百年大学内外力量的互动与擅变,大学已由数十人的单一教育机构演变成数万人兼有三项职能的巨型复杂体。其纵向上有校、院、系等之划分,横向上有各种学科、研究所、研究中心、项目、计划等之名目,总体上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矩阵结构。大学职能的演进迟早会在组织结构上反映出来,因为"根本的变化意味着结构的变化"。高层次大学"三高"职能的发展将预示着组织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具体伺整什么、怎么调整往往因校而异,但其基本方向总体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在力求分化和整合适当平衡的基础上强调整合性。在以教学为主的传统院系内外生长出各式各样的研究组织,是战后至今大学组织结构变化的突出特点。比如,目前麻省理工学院有大大小小的研究组织200余个,哈佛大学有12O余个,浙江大学也有200余个。这些研究组织已经不仅仅是进行高科技研究开发的基地,同时也是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基地。它们有虚有实,与传统的院系组织构成了复杂的关系,有的隶属于院系,有的独立于院系,有的横跨数个院系,有的直属于学校,等等。不论怎样,大学内部横向上的学术组织不断分化与膨胀,增加了大学的离散性和管理难度。因此,如何提高大学组织结构的整合性和协同性,已经成为当今大学组织结构调整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由于知识日益专业化和教学科研规模迅速扩大,加之分易合难的传统与心态,大学内的部门增多趋势难以避免。即使原先旨在抑制部门衍生过快的各种跨学科研究计划和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组织,最后也纷纷加入到增扩的行列。虽然高层次大学的部门增扩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只有分化不讲整合,各自力战,那将会影响"三高"职能的实现。因为,无论是高素质人才培养,还是高科技研发抑或是高水平服务输出,都需要大学组织结构具有相当的整合性和适度的柔性,必要时能够合纵连横。
为此,一要加强组织联系来提高大学或学院层级的行政协调能力和学术沟通能力,在基层的活力与校院层次的合力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二要降低本科教育的重心,加强基于研究与开发的跨学科教学特别是研究生的跨学科培养,以此提高大学内部各学术组织之间的凝聚力和协作性;三要在横向组织的建制上虚实得宜,有稳定发展方向和持续发展力的,虚的可以适时变成实的;反之,实的也要转向、重组甚至消解。同时要建立灵活的机制,更多地鼓励教授跨部门的多栖工作方式,比如鼓励教授跨博(硕)士点交叉兼职导师、跨所兼职研究员,从而带动学科资源共享,促进院系所的边界渗透,实现功能组合和学科交叉。总之,大学应当形成和完善纵横交错、虚实得宜、高协调、低重心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以适应职能发展的新要求。
二、大学职能的分析
培养人才,发展科技,服务社会,是目前较为公认的大学的三项职能。大学是一个集合概念,具体到不同高校,它们的职能内涵及职能关系是有差异的。高层次大学代表着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平,其职能齐全先进,关系复杂,最为典型。因而,通过对高层次大学职能内涵及职能关系的分析,可以透视和把握现代大学职能的时代内涵及发展脉搏。
高层次大学是一种以职能分工、实力比较为基础的划分,与一般大学相比,其职能的当代特点在于它们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人才、发展高科技、提供高水平服务的重任。
1.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职能。
大学培养人才职能无法替代,但其职能内涵却是常变常新,集中体现在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上现时代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社会知识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时代,它与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的最大区别在于“捷变性”和“复杂性”。科学技术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越来越快,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的调整越来越频繁。同时,科学技术呈现出分化与综合并行的整体化发展态势,科技、经济、政治、文化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不断增强,社会系统的复杂性越来越高。面对捷变性和复杂性的时代特征,无论是株守一隅的专才还是博而不精的通才,都难有大的作为,唯有全才方能左右逢源、应付自如。这里所谓的全才,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巨人”,而是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对21世纪人才提出了四个要求──“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认为这四种基本学习是人生的支柱,教育应当围绕它们加以组织。“四学会”的高素质人才已经超越了口径宽窄和知识多少的范畴,超越了专才与通才的对峙,凭借“四会”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由专变通、由通变专,甚至改行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