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针对当时高等教育改革的实际,我们提出"三注",即:注重素质教育,注视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个性发展。没有个性的发展就不可能有创造性,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素质教育。过去我们讲在给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注重能力的培养。五六十年代流传着一个著名的比喻,即给学生干粮不如给学生猎枪。这个比喻强调了培养能力的重要性。但我认为,光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东西,也就是使知识和能力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东西,这应该就是"素质",其根本就是做人。培养人才,一要传授知识,二要培养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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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讲的素质包括四个方面: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我们强调加强素质教育,并不是以一种教育代替另一种教育,也不是以素质教育取代专业教育,大学教育不能仅仅简单概括为素质教育,大学教育应该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结合起来,应将三者融为一体。
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在52所高等学校进行了近3年的试点。应该承认,每一年的工作都有新进展。通过试点,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已得到高等学校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已经深入人心。
然而,深入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我认为,当前特别应着眼于“三提高”,即: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提高广大教师的文化素养,提高大学自身的文化品位。说得明确一点就是,提高大学生的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提高教师的素养,特别是文化素养;提高大学生的品位与格调,特别是文化品位与格调。
为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必须把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当作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来看待。
教师在人才培养中占主导地位,因此,要加强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要使学生学会做人,教师必须做到"为人师表"。
人才质量是衡量学校水平最根本的标准,因此,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着高质量、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来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更应如此。三个提高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学校的文化品位是由众多高素质的师生来营造、维护和体现的;学校是人才成长的熔炉和摇篮,具有较高文化品位的学校往往陶冶和塑造着一代代新人。在文化品位的提高上,学校与人才往往是相互传承、相得益彰的。
从“三注”到“三提高”,是这几年我们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探索,也体现了高等教育改革的思想观念层面上的提升和深化。